《长青友谊俱乐部章程》2005版 总 则 第1条 俱乐部名称: 中文名称: 长青友谊俱乐部(以下简称“俱乐部”) 英文名称: Long-Green Friendship Club 第2条 俱乐部地址: 长青友谊俱乐部会所:北京市朝阳区 长青工作室:北京市东城区青龙社区 邮编: 电话:+86-10-64031869 传真:+86-10-64031869 E-mail:longgreen@126.com 第3条 俱乐部简介: 长青友谊俱乐部,形象文化与严肃交友组织,“长青形象大赛”组织机构,是为社会主流精英群体提供沙龙、研讨、培训、联谊、会展、赛事等学习交流活动的人文传播机构和青年联谊社团,同时是一个形象经济和时尚文化的产业链发展研究平台,由“长青文化”体系创建人长青担任主席。 俱乐部的使命在于探索和实践“人的全面发展和组织的可持续成长” 整合创新工程,通过建设网络论坛、组织各类健康有益活动、开发运用多种媒体形式,传播“长青”主题文化,打造创业者投资同盟和跨行业企业合作的“长青”产业模式,核心使命是主办“长青形象大赛”。 “长青”致力于营造具有人文精神、知识品位和健康活力的友情空间,为广大会员提供富有创造力的专业化、智力型资讯服务和真诚的情感支持,愿与追求卓越发展的各界朋友一道,搭建一个共同的心灵家园,共享品质生活、同创美好未来! 第4条 俱乐部目标: 近期:人文传播机构、青年联谊组织、产业发展联盟——投资长青公司,举办形象大赛。 中期:全国性企业发展协会和文化联谊社团——兴建长青大学,启动跨国传播。 远期:全球友谊合作组织——运作长青基金,进军生命科技。 第5条 俱乐部特色: 形象大气、文化鲜活、资讯新锐。 第6条 俱乐部宗旨: 交流友谊、传播智慧、创造事业、实现梦想。 第7条 服务对象: 创业者、企业家、经理人、艺术家、科学家、工程师、专业工作者、社会公民、青年学生、各类团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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